内容摘要:用戶以一定的交互技術,為完成觀看節目、使用應用等確定任務,通過電視機人機交互界麵(通常指用戶可見的部分)進行的信息交換與操作過程,稱之為人機交互。本規範根據目前智能電視人機交互技術現狀,為優化智能電視 用戶以一定的交互技術,為完成觀看節目、使用應用等確定任務,通過電視機人機交互界麵(通常 指用戶可見的部分)進行的信息交換與操作過程,稱之為人機交互。本規範根據目前智能電視人機交互技術現狀,為優化智能電視用戶體驗,提升人機交互效率而製定。

交互技術包括臉部識別、手勢識別、語音識別、體感互動等多種,交互對象按功能屬性可分為智能應用與傳統電視功能兩大類。
基於智能係統預裝或用戶安裝的內容稱之為智能應用,常見的智能應用包含:應用管理、視頻點播、 文件管理等。
傳統電視功能指接收並操作廣播內容等操作,如自動/手動搜台、信號選擇、頻道切換、聲音控 製等,在對傳統電視功能進行交互動作定義時,需要遵循用戶已形成的操作習慣。
用戶通過遙控器與智能電視進行交互,隨著技術的進步,以下設備也可以用於與智能電視進行人機 交互,如:鼠標、鍵盤、機身物理按鍵、空鼠、觸摸板、麥克風、攝像頭等…… 智能電視機在出廠時必須配備遙控器或其它新型交互設備,而且需確保標配的設備能支持本機智能 係統的各種基本交互動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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